一)文字作品;(二)口述作品;(三)音樂、戲剧、曲藝、跳舞、杂身手術作品;(四)美術、修建作品;(五)拍照作品;(六)片子作品和以雷同摄制片子的法子創作的作品;(七)工程設計圖、產物設計圖、舆圖、示用意等圖形作品和模子作品;(八)计较機软件;(九)法令、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作品。”打扮設計属于設計作品,依法享有著作权。像本年APEC集會的“新中装”在設計上采纳中國特點傳统工藝,面料為宋锦,色采選用了故宫红、靛蓝、孔雀蓝、深紫红、金棕、黑棕等厚重風雅的色调,格局交融了風行于我國唐朝的開襟、清朝的立领對襟,打扮布局采纳了我國古老的連肩袖。衣服上的海水江崖装潢纹在宋朝即已呈現。“新中装”系團队設計作品,凝结了團队伶俐,盗窟别人打扮予以贩賣,属于剽窃,加害了原設計人的著作权。
1)裁缝上附着的圖文設計。對付這類圖文設計,只要合适作品独創性的请求,可以组成著作权法上的美術作品而遭到庇护。如鹤影同党卫衣中肩膀部位的同党圖案,及裁缝自己的立體外形和造型。(2)裁缝自己的立體外形和造型設計。司法實践中,主意此項内容的著作权鲜有获得法院支撑的。究其缘由,在于裁缝自己的立體外形和造型設計即便具备美感,也很难與衣服的适用功效分手,而一項不克不及與功效分手的美感,是难以遭到著作权法庇护的。| 歡迎光臨 台灣服裝生產加工廠論壇 (http://bbs.ttimage.com.tw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3 |